为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,提高我校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的有关教育法律、法规,我校于2024年4月8日召开董事会,决定对武汉珞珈山辅导学院章程做如下修改:
在章程第一章第三条增加内容: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,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方略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、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、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,坚守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依据《党章》的规定,学院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,开展党的活动,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,把方向、管大局保落实。学院建立党的工作机构,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,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。
特此公告
武汉珞珈山辅导学院董事会
2024年4月9日